2009年秋季首届特比竞翔规程(草案)
1,每户购环不少于10枚.17元/枚,费用一次缴清,概不赊欠. 2,10月1日前上报各户参加首届特比竞翔鸽环号码,第一站训放开始前予以再次认定; 一经确认,不得变更.在家飞或训放中丢失的鸽环,不再配送名额. 3,决赛站可以追加参赛鸽,限本会2009年环,每羽缴纳60元参赛费可获得其他参赛鸽 同等资格. 4,赛距500公里. 5,赛线:待定. 6,名次:按参赛总羽数百分之十录取(含追加名额),前3名发奖杯,以后名次发获奖证书. 7,报到有效期:首羽归巢24小时内. 8,奖金(总参赛费%): 奖品支出--10% 冠军--30% 亚军--25% 季军--15% 以后名次分摊20% 本次比赛有效期归巢羽数少于5只时,第四名拿总参赛费10%,获奖鸽领取自身奖金, 剩余部分由其他参赛鸽均分. 9,赛后一周双休日举行颁奖和拍卖会. 前10名参与拍卖,底价冠军5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以后名次起价200元,所获拍卖款鸽会 提留20%,鸽主得80%;流拍鸽由鸽主交费底家20%领回.对不参加拍卖的获奖将取消参赛成绩. 10,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鸽会所有. 黄梅县信鸽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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