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竞翔规程
2007年竞翔规程 一、 夏季“百日龄”鸽赛。 1.决赛站:江西南城县 2.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发售的配套足环。 3.百日赛足环共发售150套,每套52元,2007年2月4日发售 4.本次赛事实行伯马制。 二、 夏季300公里市赛。 1.决赛站:江西南昌高安县 2.凡属本协会会员并佩戴本协会发放(或永安、大田、尤溪等协会发放)的全国 统一足环的信鸽均可参赛。 3.本项赛事奖励前六名。 三、 夏季300公里市赛团体赛。 1.所有300公里级别的参赛鸽均有资格参加团体赛。 2.团体赛不设奖金,前三名各获一尊奖杯。 3.计分方式:按有效期内归巢鸽为数量计算。如数量相等,按归巢鸽平均分速计 算。 四、 夏季300公里幼鸽大奖赛。 1.与夏季300公里市赛同步进行。 2.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发售的大奖赛配套足环。 3.大奖赛足环共发售800套,每套52元,售环资金全部作奖金分配。 4.本次赛事实行伯马制。 五、 夏季300公里幼鸽大奖赛团体赛。 1.凡须佩戴夏季300公里大奖赛配套足环的参赛鸽均有资格参赛。 2.本项赛事奖前三名,奖金总额2000元。由鸽会出资。 3.计分方式:按市赛团体赛执行。 六、 夏季500公里市赛。 1.决赛站:湖北黄石。 2.参赛鸽必须是150公里以上归巢鸽。 3.本项赛事奖励前六名。 七、 夏季500公里大奖赛。 1.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2006年发售的2007年夏季500公里大奖赛配套足环。 2.本项赛事与500公里市赛同步进行,并同时参加500公里市赛。 3.具体实施办法按2006年500公里大奖赛《补充通知》执行。 4.因赛线改变,原补充决赛点长沙改为黄石市。 5.本次赛事实行伯马制。 八、 秋季百日龄鸽赛。 1.百日赛足环共发售150套,每套52元,2007年6月10日发售。 2.参赛办法与夏季百日龄鸽赛相同。 九、 秋季300公里市赛。 1.决赛地点、参赛办法均与夏季300公里市赛相同。 十、 秋季300公里团体赛。 1.参赛办法、奖励办法均与夏季300公里市赛团体赛相同。 十一、 秋季300公里幼鸽大奖赛。 1. 50元组项目: ①. 售环1000套,每套52元。2007年1月1日开始售环。 ②. 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发售的配套足环。 ③. 售环资金全部作为奖金,奖励前40名。 2. 150元组项目: ① 从50元组配套足环1000套中提出200套作为150元组赛环,每套152元,售环期限至2007年1月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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